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转发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运输结构调整补助方案的通知》的通知交办运〔2020〕15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: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91号,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和《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<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>的通知》(交运发〔2018〕142号,以下简称《九部门通知》)精神,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,江苏省交通运输厅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《江苏省运输结构调整补助方案》(苏交运〔2020〕11号),明确了大宗货物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运输、集装箱班列等补助政策,对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积极性,有效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借鉴,积极会同有关部门,充分利用各方资源,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,确保运输结构调整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。2020年是实施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《行动计划》和《九部门通知》要求,充分认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,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盯紧任务目标、聚焦难点问题、加强督导考核,有序推动重点企业复工复产。同时,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、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联络,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,协调解决资金、用地、用海等问题,为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,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0年4月17日文档附件: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运输结构调整补助方案的通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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